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达川区(原达县)南外镇保险街科达化工
总厂1楼8号(185号)门市等七宗资产对外
公开招租公告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将达川区(原达县)南外镇保险街科达化工总厂1楼8号(185号)门市等七宗出租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该出租资产将在出租资产现场以及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以到公司报名登记、缴纳竞租保证金、现场竞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报名地点: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206室)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须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账号:22536101040007519
二、资产状况、竞价及保证金
(一)资产状况:
(二)交付标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开竞租日前将在资产所在地公开展示。以实物为准,实行现状竞租,招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须知事项
(一)竞租人报名时须交纳招租底价15%的竞租保证金,并仔细阅悉《房屋租赁协议》,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视为完全同意并认可该协议中的全部内容。
(二)竞租人参加竞租会结束后,未竞得者,3个工作日内返还其保证金(不计息);竟租成交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6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并不予退还其竞租保证金。
(三)出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不得用于从事工业生产加工、手工作坊生产、有毒有害和重污染等行业经营以及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四)因相关政策规定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招租人无法履行《房屋租赁协议》时,招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协议》,但应全部退还剩余租金(按实际自然日天数据实结算)。
(五)承租期间,竞租人自行承担因承担资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若招租人因竞租人违法行为而承担责任的,招租人有权向竞租人就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追偿。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租期限、租金收取办法、竞价方式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租赁期限
本次出租资产的租赁期限拟定为5年,具体租赁期限以招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
(二)租金收取办法
租金按年交付(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每年按2%递增),并缴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15%收取,在租赁关系终止时退还(不计息)。次年度租金须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向我司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三)竞价方式
本次出租资产公开竞价是对本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按照招租底价进行公开竞租,由竞租人在竞租会上现场公开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租人成为竞得者,并须在成交当日与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竞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即现场公开竞价时竞租人响应招租底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双方在成交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书》,承租人在《场地租赁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按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的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场地租赁协议书》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五、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资产状况、合同年限及竞价保证金》表)。
(四)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得用于从事工业生产加工、手工作坊生产、有毒有害和重污染等行业经营。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
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已在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须在9:30时之前的工作时间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206室)。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三)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租:
(1)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2)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四)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七、公告期限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止。
八、报名、租赁保证金的交纳及资格审查时间、竞价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 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止;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3 年5月25日9时30分;
(四)竞价时间:2023年5月25日10时00分;
(五)竞价地点: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一)若竞租成功,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成交竞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在《房屋租赁协议》生效之日(房屋具体交付日期在协议中约定)起5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和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关系终止时退还,不计息),成交竞租人在完成上述事项后返还其竞租保证金(不计息)。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竞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竞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竞租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协议》或不按时缴纳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的;
5.意向竞租人与竞租人不一致的。
(二)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竞租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招租人提出。
(四)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881803279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